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新疆天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法人名称:新疆天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王强
公司地址:乌鲁木齐头屯河区(五一农场)乌昌辅道2702号
保管方式:彩板房,配双人双锁管理
危废产生单位 | 危废类别 | 产生环节 | 危害特性 | 处理 工艺 | 处理单位 |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|
新疆天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 活性炭HW49(900-047-49) | 除臭系统 | 毒性 | 委托处置 | 新疆泰泽嘉业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| 产废单位现场负责人: 吴昊15999366956 杨萍13579815810 |
废机油HW08(900-214-08) | 生产车间 | 毒性 | ||||
化验室废液HW49(900-039-49) | 化验、在线监测 | 毒性 | ||||
UV灯管HW29(900-023-29) | 除臭系统 | 毒性 |
产废时间: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污染防治措施:
1、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,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收集、处置,每年按时向十二师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。
2、危险废物转移时,填写转移联单并存档。
3、严格规范收集、储存危险废物,入库、出库前确认包装完好。
应急处置措施:
1、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,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,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和安全员,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,防止污染扩大。若有人员受伤,应及时送医救治。
2、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、防毒面具等劳保用品,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现场进行处置。
我公司已了解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,知晓本公司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,并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、规范运行管理、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、开展自行监测、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、及时公开环境信息。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,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总量控制要求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生变化时,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满足要求,并及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。一旦发现排放行为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,将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。我公司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,如有违法违规行为,将积极配合调查,并依法接受处罚。特此承诺。
新疆天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6日